返回河北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保定市涞源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商务动态 >  正文
外商可设立独资经营国际货代企业
2006-02-17 13:31  文章来源:保定市涞源县商务之窗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




日前,商务部发布了修订后的《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》,并自2005年12月11日起施行。原《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》和《〈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〉补充规定》一并废止。修订后的《管理办法》规定,外国投资者可以独资、合资、合作方式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。自2005年12月11日起,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,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美元,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正式开业满1年且注册资本全部到位后,可申请在国内其他地方设立分公司。据悉,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的公司、企业、其他经济组织和个在大陆投资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,参照本规定办理。
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网站管理: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 吴 博 电话: 010-65198950 Email: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 河北省商务厅 联系人: 丁 铎 电话: 0311-87909970 Email: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技术支持: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: 王殿宁 电话: 010-51651200-688 Email: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